fly2thewind:为什么乱用别人的照片!

fly2thewind:
为什么乱用别人的照片?!跟你说了还不改。
如果换成你,你觉得别人围巾允许用你的照片选秀,你愿意吗?如果你愿意;但是我不愿意。
请删掉你的帖子。

身材神马,都是浮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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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张集体照是在莱茵论坛上发表的,我只是引用了一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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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ly2thewind:
为什么乱用别人的照片?!跟你说了还不改。
如果换成你,你觉得别人围巾允许用你的照片选秀 ...
321321 发表于 2011-6-22 11:38




19日至今没有登录csuchen网站,恕我无法在此之前回复。此问题貌似仅在此网站上就不止第一次出现,看来很有普遍性,所以干脆放开讨论一下,相信于己于彼于大家都有益处。这里先抛块砖头,从情理、法律、技术上粗略探讨一下,对事不对人,涉及个人色彩的东西没必要也没兴趣谈。

1
从情理上。一个人公开发表一篇文章,其他人可以看可以引用,本是情理之中的事,想必也是作者的初衷。同理,你在公共场合做一场演讲,自然希望有人来听。讲演者和听众各有所得,也是双赢的结果。报告的内容、风格、口才包括你的形象无可避免地要公诸于众。莱茵论坛组织这样的公开活动,发表几张集体照,再正常不过。三个礼拜多的时间里,你没提出任何疑义,是否意味着你是同意发表的?


在这场活动中,无疑你是主角,至少是这场活动中最大的公众人物。公开活动的集体照里的一号公众人物,在照片上打上马赛克?我说的不是可不可以的问题,而是仅从常理去想,此做法是否符合常规。


2
法律我不太懂,你是内行。所以引用你自己的一段话,或许能说明问题:

“csuchen
是公开的网站,任何人都有权无偿下载网站上的图片或内容,除非之前网站做了禁止下载的技术处理。这样,也就是说,本网站公开的任何内容和图片都可以被转载或者用于私人目的。网站上公开的内容法律上被视为公共分享的信息。同时任何人都有艺术创作权利。举个例子,几年前有个小胖被人家修改成了各种电影海报的主角。不管小胖是否愿意,他都不能起诉创作这个恶搞海报的人,因为人家利用了公开公布的信息资源进行了艺术创作。。。”

你那张照片是531日在csuchen网站上发表的,我引用的时间是617日。没有再创作,更没有恶搞。只是因为我觉得此照片从内容到拍摄都不错,就引用了一下。虽然是引用,仍然加上了只有回复才能看到该照片的限制,这也是该网站最高级别的限制了吧。


3
至此,我觉得没有必要再罗嗦技术方面的东西了。那个帖子里的所有照片都是事先发表在csuchen网站上的,我没有上传、发表任何新照片。任何人现在都可以去查看,是不是所有照片都是锚到csuchen各个板块的链接。要我删除照片,我充其量只能删掉这些链接,除非自欺欺人一番,否则照片实体仍然完好无损地摆在那儿。
你说的把照片上的你打上马赛克,我没这个权限,所以做不到。除非采用黑客手法,不知道这样做是不是更会涉及法律问题。至于是否基于你的理由删还是不删那个帖子,我想听听大伙的意见再做决定也不迟。正如你的原话“如果你愿意;但是我不愿意。”虽然同样适合这情况,但我不敢苟同,像一开始说过的,对事不对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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