ZT 深圳慈善会官员回应高薪质疑 做公益不一定低薪

来源:《公益时报》

薪酬一年10.9万元,对一家企业来说,聘用一名员工,也许再普通不过。但如果说这是一家公益机构的平均年薪,你又如何衡量?在公益圈薪酬待遇普遍较低的情况下,近日,深圳市慈善会25名员工平均年薪为10.9万元的新闻引起了公众广泛关注。

  虽然深圳市慈善会相关负责人做出回应,深圳慈善会的事业单位属性决定了薪酬的范围,但公众对于公益机构的“高薪酬”还是存在一些质疑。

  这样的收入在公益界是否合理?为什么薪酬会这么高?公益机构的薪酬到底由什么因素决定?是否所有的公益机构人员都应该是低酬?7月31日,《公益时报》记者对话深圳市慈善会秘书长房涛。“深圳新招录的七级(本科)执法类公务员入职月薪就是7800元。只要进入这个系统,待遇就是这样的。”

  《公益时报》:根据《深圳市慈善会2010年度审计报告》,深圳市慈善会25名员工平均年薪为10.9万元,这可能在公益机构中员工待遇属于较高的,当然也引起了公众一些关注,很多网友认为这么高的薪水对于一个公益机构而言不妥。

  房涛:我觉得这没什么不妥。深圳市慈善会在性质上属于事业单位,工资发放也是按照事业单位的标准。

  深圳新招录的七级(本科)执法类公务员入职月薪就是7800元。只要进入这个系统,待遇就是这样的。按照这个标准有年薪9万多的,也有11万多的,平均下来10.9万,我认为这没有什么不妥。

  《公益时报》:在公众普遍意识中,公益机构员工薪酬普遍应该偏低,所以这次事件才引发关注。

  房涛:我们应该理性地看待这个问题。这个薪酬待遇可能从内地来说相对比较高,但是这笔钱是按市政府文件标准发放,款项按照章程规定,来源于我会捐款利息、政府购买服务等合法性收益,年度工作经费远远低于国家400号文规定的“不高于当年度总支出的10%”。在香港以及国外一些公益从业人员,年薪大概在4万到5万美元的年薪。我不认为,专职做公益的人一定要生活拮据、享受低薪、或为慈善东挪西借、倾家荡产才是符合大众要求的。

  “公众一方面要求慈善组织摈弃传统的‘做好人好事’;另一方面又好像希望公益机构工作者都是奉献型的道德楷模。”

  《公益时报》:但是,从目前公益事业发展阶段来说,公众对很多事情还是非常敏感的,比如公益机构员工的薪酬待遇,行政管理费等。

  房涛:随着公益事业的快速发展,与公益组织有关的相关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公众的关注,我觉得这是好事。毕竟,公众的社会认知需要一个过程。慈善公益组织的成长与发展也有其不可逾越的历史轨迹,当慈善受到关注、争议时才可更好更快地向前发展。

  另一方面我们也会看到矛盾的地方。现代慈善得到迅速发展,去年全国募捐过700亿元,公众一方面要求慈善组织透明规范,传播擅用新媒体,项目和劝募全方位研发和品牌建设等,摈弃仅仅传统的“做好人好事”;另一方面又好像希望公益机构专职工作者都是奉献型的道德楷模,他们的工作风格是低薪低能的,他们的生活、工作条件是值得同情的、不为人羡慕的。这样的冲突造成了社会和公益组织从业人员对很多事情的不理解、不认同。

  《公益时报》:公益机构待遇普遍低下这是目前一个不争的事实,您认为公益机构薪酬待遇如何衡量比较合适?

  房涛:我一直认为公益组织未来社会化、职业化发展是一个趋势。这就要求公益机构有更好的人力资源结构。当然,我们看到不乏有一些优秀人才从之前拿着几十万元的高薪“委身”拿着几万或者十几万的待遇在公益机构工作,但这仅仅是少数,并不是常态。所以,最终还是应该靠公益机构的能力去吸引人才。

  “转型后的慈善会至于工资人均额无论是高还是低都是可能的。”

  《公益时报》:在此次事件中,深圳市慈善会的官方属性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待遇。据我所知,慈善会最近在尝试“去行政化”。去行政化后,这样员工的待遇是不是会有所下降?

  房涛:先回答“去行政化”这个问题。这个事情在年初我们就开始谋划,主要是基于公益机构社会化、规范化的趋势。首先,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同时,深圳市民政局局长刘润华将不再担任市慈善会常务副会长,市民政局与市慈善会不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。这样的话,淡化慈善会的行政责任,更加强调理事会的作用,充分发挥理事会的影响力。

  其次,再回到员工待遇的问题上。伴随着慈善会“去行政化”的转型,慈善会将执行新的人事和财务制度。转型后的慈善会不会依照事业单位的标准发放工资,而将按照理事会领导下的新管理制度,加强绩效管理,或许会引进更加符合社会要求的专业人才,至于工资人均额无论是高还是低都是可能的。

  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机构的可持续全面发展,将更加强调奖优罚劣,科学有效,整合资源,不断提升组织能力,促进机构更好地为捐赠人、社会大众和需要帮助的人服务,这是深圳市慈善会的使命,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政策法规,遵行社会组织自身的价值,以作事业的心态做好慈善组织这份光荣的工作。

  ■背景

  审计显示:深圳慈善会员工月薪过万

  近日,深圳市慈善会向媒体晒出2010年度审计报告:截至2010年12月31日,深圳市慈善会的资产总额为4.27亿元,上年度的收入和支出分别为3.47亿元和2.87亿元。但在其中,最引人关注的还数员工平均工资---25名员工平均年薪为10.9万元。

  根据《深圳市慈善会2010年度审计报告》会计报表附注中"负责人和职工的数量、变动情况以及获得的薪金活动情况的说明",2010年度深圳市慈善会用于支付工作人员的开支为2746562.39元,计入审计报告的工作人员数量为25,得出人均年工资为109862.51元。

  在深圳,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标准是每年6.6万元(今年起上调至7万以上),那10.9万元的年薪发的又是哪些人?"审计报告中的25名员工不包括社工",深圳市慈善会的财务主管解释,慈善会目前在职员工共30名,其中社工5名,社工的工资仍然采取"政府购买服务"的方式,由深圳市财政部门拨款。

  由此,计入年审报告的25名员工为慈善会各部门中的"在编"工作人员,例如各部门的行政和财务。同时据该名主管表示,报告中显示的10.9万元年薪也为税前工资,"像我每个月实际到手也只有6000多元。"

  ■官方声音

  深圳民政局局长刘润华

  慈善本质是民间性

  2011年6月14日,刘润华正式辞去慈善会法人代表职务,并将其托管给深圳关爱办--一个由深圳市宣传部、文明办以及媒体合力打造的公益慈善平台,这也由此解除了深圳民政局与慈善会的上下级关系。而在刘润华眼中,为了彻底使慈善会"去行政化",托管只是第一步。他的最终目标是要推动慈善会的根本性转型,使其与民政局的关系转变为政府主管部门与一般慈善组织间的关系。放眼中国,慈善会基本上都是民政部门内部的慈善组织,刘润华此举在中国尚属首例。

  7月15日,在深圳举行的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(下简称壹基金)举办的一届三次理事会上,刘润华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应。

  刘润华说,由于历史原因,我们国家从公有制计划经济走过来,很自然地就形成各级政府、各有关部门垄断慈善组织和慈善的资源。我认为这一点有它的合理性,如果在早期政府不主动参与,公益慈善事业不会有今天这么好的形势;但我们都知道慈善最本质是民间性,当公益事业发展到一定时间后,政府依然垄断慈善资源,必将影响慈善事业健康发展。一个简单地概括,中国公益慈善发展的路首先由政府去主导、推进,但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政府应有意识退出,只要民间组织、民间力量能够从事公益慈善事业,政府部门就应该放手让他们去发挥,只有这样才能够很好地界定政府和社会的关系,这是我基本的概念。 (本报记者 陈江宏)

  观点:

  王振耀:如果是行政拨款,则不纳入不超10%规定

  关键还是看这些工资是不是从捐款里边出,如果是在编人员,有行政拨款,那么就不纳入百分比的规定里面去,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。合理性就是参照当地的生活水平和当地同级别人的收入来看。

  原则上 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慈善会是适用的。

  各地方对慈善会工作人员的性质定义都是不一样的,很少地方有纳入到事业编制里面去的,绝大部分慈善会都是什么编也没有。

  有些地方政府支持大一些,有的地方支持小一些,所以公益组织去行政化还不能统一标准来看。

  对于深圳来讲,这样的工资算高么?应该不算很高吧?就这件事情来说,公众对于慈善组织的工作人员不能要求太苛刻,公众可能还是不太理解。

  (王振耀: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)(本报记者 张木兰)

  评论:

  公益机构员工薪水多少才合适?

  年薪高不高,关键要看和谁比,相比国外公益从业人员4万到5万美金一年的收入,深圳慈善总会平均10.9万的年薪的确还差得很远。应该承认,慈善事业要想搞得好,也同样需要能够吸引优秀的人才,那种认为"搞公益,做慈善"就意味着只能当"苦行僧"的观念,其实并不符合现代慈善的理念。

  事实上,即便和国外同行没有太多的可比性,但就算与深圳的一些公务部门相比,10.9万的平均年薪要说也并不算高。

  那么,公益机构平均年薪十万是不是就合乎情理,无可指摘了呢?答案同样是否定的。对于公益机构而言,公益机构员工薪酬的制定,需要有一套更为严苛的制度。薪资比例是否符合国际惯例?无疑是判断公益事业员工薪资水平合理性的一条重要基准。

  此外,即便真要与市场接轨,公益机构的薪资其实并不能向公务或行政机构看齐,而更应对比同行业的其他公益慈善组织,与当地民间公益机构员工的2000到4000元月薪的,市慈善会的平均10.9万年薪,的确显得相当可观。那么,深圳市慈善会相比同行高出一大截的薪资,究竟是缘于相关人员有着更高的素质和专业性,还是得益于慈善会的行政化,或是缘于缺乏必要的监督而带来的既得部门利益,同样值得追问。

  基于上述视点,公益机构的员工薪酬其实不必拒绝市场化,但是,公益事业的管理开支比例其实必须受到严格的监督,尤其是对于尚未剔除行政化的伪市场化薪资,更需给予足够的警惕。(本报综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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