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法律咨询] 急!借车票给朋友被抓了收到警察局的传票!

10年12月借学生票给一个朋友,他在一次使用中被抓到,按理说只会罚款,但因为他冒充是我后被证实他是冒用他人身份,所以被警察局做了记录。在今年2月我收到警察局的传票叫我去做证人。
我当时做的口供是:和他是朋友,因为他有急事,我在不知道他已经不是学生的情况下借了票给他,学校在售票给我的时候也没有说明是不能转借给别人的。希望他们能网开一面。{因为大家都是朋友,如果当时不这么说,就等于要他背上所有责任,等同于他偷票..}

但他们的意思是把我的口供记录下来,我可能从证人转成可能会被起诉!现在在审查中,调查学校是否真的没有和我们交代过{确实没有交代},再看公司会不会起诉我。

急想知道这种案件会怎么判?会不会很严重或者留案底?!我在3月7日要延签,会不会受影响!?
希望各位能给我点建议和法律援助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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